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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讯,文峰股份(601010.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30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黄明轩、何兰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1年10月,公司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文峰大世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亿元认购守朴行业优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守朴基金)。公司认购守朴基金时该基金单位净值为0.9821元。2022年4月,守朴基金单位净值跌至0.1319元,上述亏损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公司怠于履行投后管理权利及义务,未及时发现上述投资亏损事项,迟至2022年7月15日才在临时公告中对上述投资亏损情况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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